EPRX(需給調整市場)自2024年4月引入複合商品(複合市場商品)以來,複合商品已成為市場中交易量最大的商品,2026年第一季落標量達168,016 MW,超越三次調整力①的154,997 MW。然而,複合商品的約定方式遠比單獨商品複雜——它採用「コスト最小化」最佳化算法,同時考量多個商品的需求量與投標價格,決定最終的落標結果。本文將從規程條文出發,完整解說複合商品的約定ロジック。
一、複合商品的定義與對象商品
根據EPRX取引規程別冊(複合約定)第72條,複合商品是指「一次調整力、二次調整力①、二次調整力②、三次調整力①」四種商品的組合入標商品。投標者可以同時對這四種商品提出一個統一的投標,EPRX系統再依コスト最小化原則決定各商品的落標量。
複合商品的核心設計理念是:電力系統中,這四種調整力在物理特性上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或互補性,允許資源提供者(尤其是BESS)以一個整合報價參與多個調整力市場,降低投標複雜度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複合商品的對象四商品
| 商品 | 對應歐洲標準 | 反應時間 |
|---|---|---|
| 一次調整力(Primary) | FCR | 10秒以內 |
| 二次調整力①(Secondary I) | S-FRR(自動) | 5分鐘以內 |
| 二次調整力②(Secondary II) | S-FRR(手動) | 5分鐘以內 |
| 三次調整力①(Tertiary I) | FRR(手動) | 15分鐘以內 |
※ 三次調整力②(Tertiary II)不包含在複合商品中,仍以單獨商品形式在前日市場交易。
二、內數入標:複合商品投標的核心概念
複合商品採用「內數入標」方式,這是理解複合約定的關鍵前提。所謂內數入標,是指投標者在提出複合商品投標時,同時也可以對各個單獨商品分別提出投標,而複合商品的投標量是「包含在」(內數)單獨商品投標量之中的。
具體而言,若一個BESS業者對一次調整力單獨投標 100 MW,同時對複合商品投標 80 MW(其中一次調整力部分為 80 MW),則這 80 MW 是那 100 MW 的一部分(內數)。EPRX系統在進行約定時,會確保同一資源的複合商品落標量與單獨商品落標量之和不超過該資源的實際可提供量。
內數入標的實際意義
對BESS業者而言,內數入標意味著可以同時參與複合商品市場和單獨商品市場,系統會自動選擇對整體市場成本最低的組合進行落標。業者不需要事先決定要以複合商品還是單獨商品參與——市場算法會替業者做出最優選擇。
三、コスト最小化約定ロジック:複合約定的核心算法
根據EPRX取引規程別冊第32條,複合商品的約定處理採用「コスト最小化」原則:在滿足各商品必要量(OCCTO公告的調達必要量)的前提下,使所有落標費用的總和最小化。這個最佳化問題同時考量複合商品投標和各單獨商品投標,選擇整體成本最低的組合。
約定算法的運作流程如下:
- 收集所有投標:系統收集當日所有複合商品投標(含各商品的ΔkW量和報價)以及各單獨商品的投標。
- 建立最佳化問題:以「最小化總落標費用」為目標函數,以「各商品落標量 ≥ 各商品必要量」為約束條件,建立線性規劃(LP)問題。
- 求解最佳組合:算法同時評估「全部以複合商品落標」、「全部以單獨商品落標」、「複合與單獨混合落標」三種情境,選擇總成本最低的方案。
- 確定複合ΔkW約定量:對每個落標的複合商品投標,確定其各商品的ΔkW約定量(即該複合投標中各商品分別落標多少MW)。
- 通知約定結果:依第33條,向各投標者通知複合ΔkW約定量及各商品的落標單價。
四、複合ΔkW約定量的計算:不等時性的考慮
複合商品的一個重要特性是「不等時性」(不等時間性)。四種調整力商品的反應時間不同,在同一個30分鐘コマ(時間區塊)內,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可能在不同的時刻達到峰值。因此,複合商品的ΔkW約定量並非四種商品需求量的簡單加總,而是考慮不等時性後的最佳化結果。
不等時性的實際效果是:由於一次調整力在10秒內反應,二次在5分鐘內,三次在15分鐘內,在任意一個瞬間,這四種調整力不會同時達到最大需求。因此,一個BESS資源可以用相對較少的實際容量,同時滿足多種調整力的需求——這正是複合商品對BESS業者特別有吸引力的原因。
五、複合商品與單獨商品的競合關係
コスト最小化算法的一個重要結果是:複合商品和單獨商品在市場中形成競合關係。算法會比較以下幾種情境的總成本:
- 情境A(純複合):所有商品的必要量全部由複合商品投標來滿足。
- 情境B(純單獨):所有商品的必要量全部由各單獨商品投標來滿足。
- 情境C(混合):部分商品由複合商品落標,部分商品由單獨商品落標。
在實際市場中,情境C(混合落標)最為常見。例如,三次調整力①的必要量可能由複合商品落標來滿足,而一次調整力的必要量則由單獨商品落標補足——這取決於哪種組合的總成本最低。
從2026年第一季的市場數據來看,複合商品的落標量(168,016 MW)已超過三次調整力①的單獨落標量(154,997 MW),顯示市場參與者普遍認為複合商品投標能帶來更好的落標機率和更穩定的收益。
六、約定單價的決定方式
複合商品的約定單價(落標單價)採用「限界價格方式」(Marginal Price),即以最後一個被落標的投標的報價作為所有落標者的統一單價。這與單獨商品的約定方式相同。
然而,複合商品的特殊之處在於:每個商品有各自的限界價格。一個複合商品投標被落標後,其中的一次調整力部分、二次調整力①部分、二次調整力②部分、三次調整力①部分,分別按照各自商品市場的限界價格計費。因此,複合商品的總落標費用 = Σ(各商品ΔkW約定量 × 各商品限界價格)。
2026年Q1複合商品各エリア平均落標單價(參考)
根據powertrading.club數據,2026年第一季複合商品全國平均落標單價約為¥2.75/ΔkW(30分鐘コマ),各エリア差異顯著:東京¥2.8、中部¥1.86(競爭激烈,填充率285%)、九州¥3.1。詳細數據請參考2026年Q1市場分析。
七、前日市場與週間市場的複合商品約定差異
EPRX的複合商品在前日市場(日前市場)和週間市場(週間アジメント市場)均有交易,但約定方式略有不同:
- 前日市場:投標截止為前日12:00,約定結果通知為前日15:00。コスト最小化算法在此時間點執行,確定次日各コマ的複合ΔkW約定量。
- 週間市場:投標截止為週一12:00,約定結果通知為週一15:00。用於提前確保下週的調整力供給,特別適合需要提前安排運維計劃的資源。
自2026年3月13日制度改革後,三次調整力②已全面移至前日市場,但三次調整力②不包含在複合商品中,仍以單獨商品形式交易。
八、對BESS投資策略的啟示
理解複合商品的約定方式對BESS投資策略有以下幾個重要啟示:
1. 複合商品投標可提高落標機率:由於コスト最小化算法同時考量複合和單獨投標,複合商品投標在多數情況下比單獨投標更容易被落標,因為它為算法提供了更多的最佳化空間。
2. 不等時性降低了所需容量:BESS不需要為每種調整力分別準備足額容量,利用不等時性可以用較少的總容量同時參與多個調整力市場,提高資本效率。
3. 地域エリア選擇至關重要:複合商品的落標單價在各エリア差異顯著。中部エリア因競爭激烈(填充率285%)導致落標單價偏低(¥1.86),而九州エリア(¥3.1)和東北エリア(部分商品超過¥10)則提供更高的收益。新BESS項目的地域選擇應充分考慮複合商品的エリア價格差異。
4. 複合商品+JEPX套利的三重收益策略:複合商品的穩定收益(¥2.1–¥3.5/ΔkW)可作為BESS的基礎收益,再疊加JEPX現貨套利和容量市場T-4拍賣收益,形成三重收益結構,顯著提升BESS的整體IRR。